发布时间:2018-12-02编辑:未知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下简称“遗产保护”)有其发展过程,起初是保护器物、典籍,后来发展到建筑物、遗址。就建筑物来讲,开始保护的是宫殿、府邸、教堂、寺庙等建筑艺术的精品,后来扩展到民居、作坊、酒馆等见证平民生产、生活的一般建筑物,再由保护单个的文物古迹发展到保护成片的历史街区,甚至一个完整的历史古城,内容越来越广泛,内涵越来越丰富。主张保护的社会群体也从学者、社会贤达发展到官员、民众。保护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善,方法越来越周全。这种变化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同步的。在一个国家里,社会越是进步,历史遗产的保护越受到重视;在不同的国家里,文化越发达,保护历史遗产就越成为那里的社会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