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5编辑:未知
东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征求〈东莞市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工作方案〉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正在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意见》中提出,2019年1月1日后立项的民用建筑项目,将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莞专门制定了《东莞市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东莞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绿色建筑在新建成建筑中面积占比达到70%;鼓励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鼓励创建二星级及以上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其中2019年1月1日后立项的民用建筑项目(含工业用地和科研用地内的民用建筑,如办公楼、宿舍楼,以及办公功能为主的研发楼等),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2019年1月1日后立项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总平面图标注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居住小区(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如门卫室、设备房、垃圾站等除外)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其他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此外,《意见》还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应将绿色建筑有关要求纳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