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4编辑:未知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出台《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提出,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规划范围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鼓励采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编制智慧特色小镇规划。
根据导则,特色小镇建设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采用绿色建筑、“海绵”城镇、绿色交通、绿色社区、智慧共享等新技术新理念,建设宜居宜业小镇。突出对历史文化、主导产业、地域风貌的深度挖掘,找准特色、放大特色、经营特色,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形态和风貌塑造,打造“一镇一品”“一镇一貌”。依据已批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以及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实现多规衔接。
在城市、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的特色小镇,应提出小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优化意见,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重点对用地性质、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调整,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根据小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统筹考虑新建区与已建区、生活区与产业区、建设空间与生态空间的关系,明确各类用地规模和范围。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等级明确、城乡衔接的路网系统,梳理小镇内部交通网络,提倡“窄马路、密路网”,营造人性化的街区尺度,创造绿色慢行系统。确定交通网络及各类场站点设施的规模、布局与设置形式。停车设施规划以配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鼓励社会停车资源共享使用,停车场应考虑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
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小镇,应符合村庄规划要求。若现行村庄规划不符合特色小镇建设要求,应按规定修改村庄规划,再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内容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按照小镇功能定位,以及特色产业发展对空间需求,统筹新建区与原有村庄、产业区与生活区的关系,合理确定各类用地布局,明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科学把握小镇整体风貌,尊重民族、地方、农村特色,提出新建区建筑风貌控制要求,原有村庄建构筑物整治措施,明确环境设计导引。明确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标准和具体位置。合理确定小镇规划布局方案,合理有效组织小镇空间,设计及布置场地内建筑,提出绿化与景观设计、道路交通及人流活动空间组织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