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0编辑:未知
近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及成品住房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强调:按照省、市人民政府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2018年10月1日起,徐州城区新出让或划拨住宅项目用地上的新建商品住宅(别墅除外)要全部按照成品住房建造。
到2020年,徐州全市新开工成品商品住房占新建住房面积比例要达到50%以上;装配式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实现成品住房交付,鼓励新建的租赁型住房按照成品住房建造。
强化成品住房一体化装修,推进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一体化,土建与装饰装修一体化。积极推广成品住房装修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和干法作业的装配化装修模式,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开发建设单位应以市场为导向,针对差异化消费需求,合理制定装修标准,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装修方案供消费者选择,满足消费者个性化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今后新建商品住宅,要按照成品住房建造,而且给出了时间表,今年十一之后出让土地必须施行。
成品住房是啥?根据江苏省2017年出台的《住宅设计标准》,对成品住房进行了定义:即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管线及终端安装、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也就是说,成品住宅和毛坯房相比,墙壁、顶棚、地面进行了处理,厨房基础用具包括橱柜、水池、灶台等均具备,卫生间洗漱盆、马桶、淋浴均具备。
对于成本加人房价问题,徐州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表示:成品房装修花费虽然要合入房屋建设造价中去,但要经过物价部门核准才能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