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6编辑:创始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冯远
建筑设计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涉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材料选型等多个方面和环节,关乎建筑最终建成的质量安全水平。明确而合理的建筑设计取费标准,能为项目可研阶段提供相应的信息参考、有效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对于保障建筑设计质量和推动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全国层面尚无统一的取费标准(实际中仍参照2002年标准),致使建筑设计服务取费存在收费偏低、恶性竞争较为严重、设计内容与收费不对称等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冯远在今年两会上再次呼吁:加强建筑设计服务计费指导,提升费率合理化水平,保障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冯远指出,当前建筑设计收费存在以下3方面问题:
一是计费标准不明。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废除原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工程勘察设计费。此后,设计取费交由市场定价。但因为审计原因,大多国有投资建筑项目设计取费仍继续参照2002版标准执行,致使长期以来设计收费持续偏低,造成建筑设计人才薪酬待遇落后于行业其他版块,人才流失严重,企业也很难用更多的资金投入研发,严重压缩了设计创意和设计质量提升空间。近年来,为规范市场收费行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广西、广东、甘肃、吉林、黑龙江、湖南等地方勘察设计协会相继发布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或导则,积极引导设计收费回归合理水平,但仍存在效力不足等问题。
二是设计内容与收费不对等。自《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发布20余年来,建筑行业持续发展,建筑设计新技术不断涌现、新政策不断出台。bim、工业化、海绵城市、双碳绿建等新增内容及抗震超限和消防等各类专项设计工作不断增多,设计内容越来越复杂。但在收费标准不明、大部分建筑项目尤其是国有投资项目仍参照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的情况下,这些新增设计内容都找不到收费依据,成了免费设计。既造成设计内容与收费的严重不对等,又极大加重了设计从业者的工作负担,损害了他们的热情,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进步。
三是恶性竞争较为严重。合理的收费标准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服务质量的合理性具有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在设计收费仍参照2002年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的情况下,设计收费已经维持20余年未变,甚至在原标准价格下继续打折,导致行业内的收入相对较低。在低廉的“市场价”压迫下,建筑设计企业只能通过量的增长求得利润。过多的设计量、较少的设计时间容易造成设计质量下降,甚至留下安全隐患或酿成重大事故。为了抢夺有限的项目,一些公司不惜低价中标,导致行业内竞争白热化,形成了“内卷”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冯远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建筑设计行业发展情况,组织行业专家对建筑设计市场、勘察设计企业成本、设计收费等进行综合研究,并充分吸收开发商、设计企业意见建议,出台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指导意见。针对目前建筑设计服务取费存在的收费偏低、恶性竞争较为严重、设计内容与收费不对称等问题,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限制低价竞争以及保障设计师合法权益,建议重点对以下两点进行明确规定:
一是建议明确规定设计收费最低限价标准。基于科学的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差异和行业特点,规定设计收费最低标准,切实防止因过低的设计费而影响设计质量,以高质量设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限价标准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切实防止恶性竞争,保证正常市场秩序和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建议明确规定价格服务对称并体现优质优价。明确建筑设计服务的业务分类和范围,进一步细化设计环节和内容,合理计算工作量,对bim、工业化、海绵城市、双碳绿建、抗震超限、消防专项等设计服务进行合理收费;考虑项目类型和复杂程度,如建筑物高度、跨度、地震烈度,新体系、新技术运用等要素,使设计工作价值得到有效体现。(联名建议人:全国人大代表,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张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