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创始人 编辑:创始人
一、交通组织
1、公交车站点、出租车停靠点设置符合《景观设计导则》要求。
2、购物中心主入口与广场衔接处不得有台阶,广场场地与城市主要道路应交接过渡自然。
3、城市规划人行道与地下通道接口等与广场交通流线一致。
4、主要道路上应设计公交车站和出租车泊接停靠站,设置符合《景观设计导则》要求;酒店入口满足大巴和中巴的转弯半径模版要求。
5、主要出入口区域不宜设置井盖、通风竖井、取水阀等影响品质的功能设施;车库出入口是否按集团签批总图设置及优化,并进行美化或弱化处理。
二、室外导视
1、整体导向标识系统与景观关系清晰,符合人流行进动向。
三、竖向
1、商铺入口及商业主入口不能出现台阶,高差通过场地自然找坡解决。
2、对于竖向变化较大的场地,购物中心两个广场每处均应保证有一处点位于道路高差不宜超过 0.5 米,以无障碍过渡为最佳。
3、盲道及残疾人坡道设计结合市政人行道设置,不能和景观构筑物、标识发生冲突,材料要求同周边铺装材料。
4、商铺入口及商业主入口不出现台阶,排水流畅,不得出现倒灌现象。
四、建筑小品
1、大商业室外道旗灯杆设计需考虑泛光灯安装位置,造型美观。
2、地下室采光井、风井、排烟井景观处理后的采光和通风面积符合规范要求,各种突出地面的设备应有美化设计。
五、景观、雕塑小品
1、雕塑应有夜景照明且效果良好。
2、所有室外小品设计风格风格统一,尽量与项目整体设计风格统一,未出现单独设置的情况。坐椅座面不得使用金属材质等高热传导材料。
3、外广场垃圾箱应选择具有由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功能桶体,配备烟灰缸,并固定于地面。垃圾箱间隔距离宜为30~50米,且应靠近绿化带、休闲椅等设置。
4、灯箱广告、雕塑、坐椅、垃圾桶的尺度、点位及数量由商管确认;室外用电量、用电点及用水点位置由商管确认。
5、室外景观构筑物与照明灯具、导向标识牌关系清晰,不发生冲突。
6、所有灯杆、标识、立柱广告、道旗、摄像头杆等其突出主体的悬挂物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不小于 2米;底座预留检修口,方便维修及美陈取电。
六、铺装细节
1、建筑各主入口重点处理。
2、地面铺装材料考虑防滑设计,避免大面积光面材料。
3、排水沟盖板选择需要满足道路正常荷载要求,并应结合铺装统一设计。
4、井盖位置必须避开商业广场及酒店主入口,应为装饰井盖。
5、铺装与建筑立面交接处理考虑铺装沉降。
6、面灯带要求达到室外使用标准,满足“见光不见灯”要求的。